土地承包费的收入缴什么税?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采用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黑龙江农村交公粮哪一年取消的?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民负担问题逐步突出,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从1990年起,中央开始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安徽全省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2002年,国务院又确定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
2003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当年开始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并提出5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目标。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
交公粮什么时候停止的?
2006年全国停止交公粮。1958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从那时起,在全国展开了缴纳公粮活动。由于农业税比例越来越低,到2005年,农业税收不足工业税收的百分之一,相关部门认为没必要收取农业税,並在2006年全面停止征收公粮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