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申请宅基地条件?
1、有的家庭人口数众多且宅基地面积小于当地所规定的限额标准,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
2、子女结婚成家等原因却是需要重新建房的可以申请新宅基地;
3、因当地村庄涉及城镇规划搬迁等情况,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
4、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且在当地农村没有房子的可以申请新宅基地;

5、外来人落户成为了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请。
国土局批准宅基地规定?
第一点,审请人要年满二十岁的是当地村民因结婚等原因需要分家重新盖新房或者男方落户到女家。外来人口落户,成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合的份子,同时没有宅基地可以审请。因为自然灾害,或者乡村发展建设规划等原因,土地被征用的可以审请。
城市居民在经有关部门同意后落户到农村原户籍同时,没有住宅的情况下可以审请的。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和流程?
1、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2、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3、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4、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5、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6、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