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留置是什么意思?
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留置具有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的功能,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的双重性质,作为一种介于行政警察活动和刑事司法活动之间的行为活动,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措施。
审查调查组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审查调查组可以依照党章党规和监察法,经审批进行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
走读式谈话三种类型?
“走读式”谈话,是指执纪审查工作人员在采取留置以外的,在函询约谈、信访调查、执纪审查、审理谈话等执纪审查过程中,与谈话对象进行不留置过夜的各类监督,执纪问责谈话方式。

“走读式”谈话,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纪委制定谈话方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报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谈话前,应针对谈话对象的身体、心理、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摸底了解。谈话对象被通知来谈话后,谈话人员应当对被谈话对象做好思想工作,要求其关闭手机,对谈话对象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对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物品进行登记后代为妥善保管。谈话结束时代管物品应当面交还谈话对象,并由其签字确认。
走读式谈话的三种类型分别是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谈话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