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是啥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居(村)民。
2.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者失业救济期满后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村)。
3.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和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含五保对象)。
注意事项:
申请人及其家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机动车车辆(残疾人专用车辆除外)。
3、超过社会平均浪费水平享受高端消费项目或购买高端消费品。
4、人均现金、证券、银行存款超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倍的。
5、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而放弃、转移个人或家庭财产的。
2021广东省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第一类:自2021年7月起,2021年1月-2021年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第二类: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广州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可以申领失业救助金的情形
1.小王2020年12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不属于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2.小张2022年1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不属于2021年1月-12月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3.小李2021年6月因非本人意愿离职并停保,在广州市累计缴费24个月,因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因此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4.小陈2021年6月参保后停保,2021年7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7个月,2022年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重新就业。因为期满时间不在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补发失业补助金条件:
2021年1月-12月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请补发。如:小张2021年3月停保,3月、4月、5月未缴费,6月重新参保就业,当前可以申领补发3、4、5月失业补助金。
按照覆盖范围为2021年新失业人员规定,7月起不再受理符合2020年条件的申请。
2021年社保一次性补助金的条件?
1、申报:每年的1月和7月,只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所述社保中心提交资料,一年只能申报一次。
2、核查:社保中心会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送资料人进行登记造表(登记资料人的姓名、送资料时间、联系电话)。
3、公示:社保中心会对一些符合医疗保险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会以张榜的方式进行公示参保人员名单。公示5天后没有异议的,有社区汇总后将汇总表及申请资料统一上报至接到社保张复核。
4、审批:区医保中心会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之后,将送往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进行审定。
5、告知:街道社保站会及时将之前进行审批的结果会在第一时间反馈给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6、领取: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或其指定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等资料到区医保中心办理手续。
二、医疗保险补助领取条件是什么
1、患有重疾、低保、三无以及重残人员,医疗费用的花费会特别高,家庭特别贫困的人员是具备领取医保补助条件的。
2、只要符合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的,加上基金支付比例不能低于50%的人员是符合领取医保补助条件的。
三、不辞职可以领取一次性医疗补金吗
可以,工伤职工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工作情况选择辞职,也可以选择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除非离法定退休年龄在五年以内的,否则可以全额领取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无论是否离职,都可以依据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医保补贴如何领取?具体是怎么回事?领取条件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患有重疾、低保、三无以及重残人员,医疗费用的花费会特别高,家庭特别贫困的人员是具备领取医保补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