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户在出租屋内去世,房东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基于该规定,一般认为房东在收取租金的同时,负有安全保障和安全管理义务,如果因为房间设施存在故障,导致租户发生意外死亡的,房东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因此,作为房东在将房屋出租前,须对出租屋内的安全消防设施、家电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漏水、漏气、短路等隐患,并且应当明确告知租户房间内各项设施的基本情况,在房间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维修,以免因房间设施故障而承担责任。
二、房子租期未到,房东可以带其他人来看房间吗?
除非房东和租户在租赁合同中进行了明确约定,否则房东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够擅自进入租户的房间。
同时,即便双方在租赁合同约定租期未到,房东可以带其他人来看房的,也不建议房东在未经允许的情况擅自带人来看房。因为房间内的物品属于租户的个人财产,未经允许进入的可能导致租户个人物品损坏,房东承担赔偿责任;另外,租户普遍不愿意房东擅自进入房间,在此情况下也会给以后的租户产生不好的印象,影响租赁的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