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党费缴纳标准?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新的党费收缴标准为: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党费。因此预备党员也要缴纳党费。

党费如何计算?
(1)在职教职工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费基数计算公式?
党费计算比例
1、计算基数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计算基数的0.5%。
2、400元以上至600(含600元)者,交纳计算基数的1%。
3、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计算基数的1.5%。
4、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计算基数的2%。
5、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计算基数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