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委会的全称?
全称是党支部委员会,换句话说就是党支部委员会的简称。支委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支部委员会的内容主要有:
①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支部大会决议和保证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方法、步骤、措施,并组织落实;
②研究日常的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各项工作;
③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④讨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⑤掌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问题,适时给予指导;
⑥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党小组成员由什么人组成?
党小组成员由党员组成。
党小组长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
一般选小组长一人,如党员较多、分散或工作需要,也可增选副组长一人。
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如不足3人,可同党员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的党员合编在一个党小组内。有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少,党员的工作岗位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小组长的任期和支委会的任期一样,可在改选支部委员会的同时改选党小组长。
因为党小组不是一级组织,所以党小组长也不是党内的领导职务,他只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骨干。
成立党小组有什么要求?
党小组应由党支部设立。由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党小组,明确党小组党员的划分。每个党小组至少需要三名党员,不一定要求至少3名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可由党小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委员会指定,注意:预备党员不可以担任党小组长。如党小组党员推选出的党小组长,需提交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将成立党小组的情况书面向基层党委报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