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山洪紧急避险演练方案?
应对小学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我个人觉得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学校的排查除险措施和对学生的紧急避难宣传教育措施,以及家庭的配合三个方面。
首先,学校要经常检查排查校内环境,看有无积水隐患,其次,要对学生开展多形式的安全求生宣传。
再次,有洪涝之前,就应该停课放假。
疏散标志和应急避难标志的区别?
①疏散指示

疏散指示标志,对人员安全疏散具有重要作用,国内外实际应用表明,疏散指示标志,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人们在浓烟弥漫的情况下,及时识别疏散位置和方向,迅速沿发光疏散指示标志顺利疏散,避免造成伤亡事故。
②应急避难标志
应急避难场所方向为距离指示标志。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内部设施标志:
应急棚宿区:表示应急避难场所中供灾民使用的临时帐篷区。
应急指挥所:表示应急避难场所中用于应急指挥的场所,如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所。
应急物资供应:表示应急避难场所中储存、发放救灾物资的场所,如应急物资发放点、应急物资储运站等。
紧急避难条例?
一、紧急避险的条件
1.起因条件: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1)本人、他人或者社会以及国家的法益受到损害的威胁
(2)危险来源:①自然灾害;②野生动物袭击;③他人的侵害。
【提示】针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紧急避险。
例如,警察抓捕嫌犯,嫌犯不可以非法闯入别人家进行紧急避险。
(3)对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因避免本人危险而以紧急避险为由不履行责任。
例如,警察、消防队员等在履行职务时,遇到危险,不得因避免本人危险而以紧急避险为由不履行责任。
(4)假想避险:如果不存在现实危险,行为人以为存在危险进行避险的,属于假想避险,同假想防卫的处理方法相同。有过失的定过失犯罪,无过失的定意外事件。
例如,乙脚踩狗屎,大呼倒霉,手扶电线杆弯腰抖腿,要将狗屎从鞋底甩掉。甲看到这一幕,以为乙被电线杆漏电击中,欲救之,遂抛出手中木棒,打中乙之腰部,将其击开,致乙重伤。甲属于假想遇险。
2.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
(1)法益受到的危险已经产生且尚未消除。如果是在事前或者事后进行避险,属于避险不适时,处理办法与防卫不适时相同。
(2)与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相比,紧急避险的危险紧迫程度要求要低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比正当防卫要宽松。
例如,张三听闻李四第二天早上要去杀王五,当天晚上用药将李四迷晕,并将其捆绑。张三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但可以认定为紧急避险。
3.意思条件
具有避险意图,为保全本人、他人、社会以及国家的合法权益。
(1)动机不影响紧急避险的成立。(2)偶然避险的认定与处理同偶然防卫。
4.避险对象
(1)攻击型的紧急避险:损害的是无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例1,野狗追咬甲,甲为了躲避强行闯入乙家。
例2,甲追杀乙,乙强行抢了丙的摩托车逃跑。
(2)防御型的紧急避险:指向危险本身(注意:前提是不成立正当防卫)。
例如,野狗追咬甲,甲为防御将狗打伤。
5.补充性条件:不得已而为之
紧急避险是合法权益之间的选择,因此,法律对紧急避险的限制要远远大于正当防卫。
对于攻击型紧急避险,要求别无他法,不得已而为之。对于防御型紧急避险,则不需要。
6.限度条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1)在进行利益权衡的时候,应当根据社会规范,按照社会一般观念,进行相当性的考量。不能在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上,进行纯粹的价值大小考量。
(2)法益衡量:传统刑法理论认为,保护的法益应当大于造成的损害。但当前的刑法主流观点认为,针对财产法益而言,保护的法益等于造成的损害的,也可以成立紧急避险。
(3)国家法益和社会法益优于个人法益的说法是错误的,反之亦然。
(4)人的生命在质量上和数量上都不可衡量。不可以牺牲别人的生命来保全自己的生命,或者牺牲少数人的生命来保全多数人的生命。例外的情况是,如果一方的生命注定被牺牲,可以对之实施紧急避险。
例1,甲、乙在海上遇险,二人同时抓住一木板,但该木板上只能承受一人。甲将乙推到海里,自己获救,乙被淹死。甲不构成紧急避险,但由于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可以免责。
例2,911案件中,飞机上的乘客被牺牲的命运已经注定,此时应当可以通过将飞机击落的方法进行紧急避险,以保全大楼里其他人的生命安全。
二、避险过当
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成立避险过当。作为法定的量刑情节,处罚原则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限度要求高于正当防卫。
(2)罪过形式是过失。避险过当不是独立罪名,罪名中也不应包含避险过当一词。避险过当只是量刑情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